为充分挖掘近年来贵州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先行先试经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贵州日报、法治日报、法制生活报等媒体组成“打造环境司法保护升级版”体验式采访组,对省内部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体验式采访。
2020年9月2日下午采访组一行来到江口县太平河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点,实地体验及采访报道江口县人民法院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肖明俊、环资审判庭庭长杨军出席并指导本次活动。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派员参加本次活动。
下午15:30,随着江口县人民法院梵净山环境保护法庭法官敲下法槌,江口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代某某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当庭宣判,判处四被告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没收作案工具,增殖放流价值20000元的鱼苗,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和义务巡河六个月。
宣判后,江口法院立即带着四被告前往增殖放流点与另案几名被告一起增殖放流。本次共增殖放流价值34000元鱼苗(70000余尾),采访组全程摄影并在现场采访报道了本次增殖放流活动。
近年来,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托梵净山自然遗产地及锦江河流域等得天独厚的优质自然生态资源,通过不断探索“三审合一”创新审判模式,探索恢复性司法,积累了丰富的环境资源审判经验。随着2020年8月4日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成立江口县人民法院梵净山环境保护法庭,江口法院将继续深入环境保护审判改革创新,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探索恢复性司法有机结合,打造梵净山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江口经验。